行驶规则

道路交通信号灯

红灯亮时:禁止车辆通行,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、行人通行的情况下,可以通行。 黄灯亮时:要减速,代表即将变红灯。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。 路口只有一个黄色信号灯:而且一直在闪烁,表示警示,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瞭望,确认安全后通过。 绿灯亮时: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。

车速规定

一般限速

城市35:无道路中心线30km/h(最高);有道路中心线50km/h(最高) 公路47:无道路中心线40km/h(最高);有道路中心线70km/h(最高)

高速能见度

261:能见度200米,车速60km,车距100米。 145:能见度100米,车速40km,车距50米。 520:能见度50米,车速20km,尽快驶离高速。

高速车道

高速公路两车道从左到右:100-120km/h、60-100km/h。 高速公路三车道从左到右:110-120km/h、90-110km/h、60-90km/h。

窄路车道

车速不得大于30km/h,例如铁路道口,急转弯等。

会车和超车

会车: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,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,应减速靠右行驶,并与其他车辆、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。当在窄路、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,要减速靠右通行,并适当加大横向安全距离,必要时停车让行。

超车:前车正在左转弯、掉头、超车时,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,行经铁路道口、交叉路口、窄桥等地点时,不得超车。超车前要开启左转向灯、变换使用远、近光灯或者鸣喇叭,确认安全后再超车。

车辆掉头规则

  1. 有禁止标志标线处: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,车辆不得掉头。因为 “禁左” 标志同样具有 “禁止掉头” 的效力,违反规定将面临处罚。
  2. 特殊路段:在铁路道口、人行横道、桥梁、急弯、陡坡、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,出于安全考虑,禁止车辆掉头。
  3. 中心线为实线:单黄实线、双黄实线都严禁车辆掉头;双黄虚实线中,紧邻实线一侧的车辆禁止掉头。这些实线是为了分隔对向交通流,保障交通安全。
  4. 斑马线区域:即使在允许掉头的路口,车辆也必须避开斑马线,不能压着斑马线掉头,以免影响行人通行。
  5. 特定车道情况:如果最左侧车道只有直行箭头,表明该车道只能直行,不能掉头;在有双左转车道的路口,若无特殊标志,通常只能在最内侧左转车道掉头。
  6. 有时间限制的标志:若禁止掉头标志下标注了时间段限制,如 “7:00 - 9:00 禁止掉头”,则在该时间段内车辆不得掉头。

改变车道规则